(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對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和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法
應聘教師崗位:位采取面試、試教(或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談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或技能考核)占綜合成績的60%。
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行為舉止及與崗位的適配程度等。
試教(或技能考核):參加面試人員全部參加試教(或技能考核)。試教(或技能考核)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教學技能水平以及對學科知識的掌握情況等。
應聘政治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為學生管理知識和公共基礎等相關專業(yè)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在湖南中醫(yī)藥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醫(yī)學全在.線m.52667788.cn進行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擬任崗位資格和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復查。有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省衛(wèi)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醫(yī)學全在線網站m.52667788.cn、湖南中醫(yī)藥高等?茖W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1-28519108,13203333533張老師尹老師
舉報電話:0731-28519112(校紀檢監(jiān)察室)
湖南中醫(yī)藥高等?茖W校
2014年8月21日
附件:招聘崗位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