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230185C |
公開(公告)日 | 2005.12.07 |
申請(專利)號 | CN93103202.4 |
申請日期 | 1993.03.16 |
專利名稱 | 山楂型核酸復合劑及其生產(chǎn)方法和用途 |
主分類號 | A61K35/78 |
分類號 | A61K35/78;A61K31/7052;C12P1/00;A61P1/14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 | |
申請(專利權)人 | 楊秉淵;王中侃;戴 連;陳孝華;林祥瓊 |
發(fā)明(設計)人 | 楊秉淵;王中侃;戴 連;陳孝華;林祥瓊 |
地址 | 350011福建省福州市連江路福州二化宿舍17幢302室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構 | 福州科揚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何小星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主權項 | 一種山楂型核酸復合劑,由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和山楂按一定的重量百分比配制而成;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是在一般型的核酸復合劑基礎上加大了酶制劑和核酸的用量;而一般型的核酸復合劑由20~45%核酸、20~48%發(fā)酵花粉及部分未發(fā)酵花粉和維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配制而成,其中發(fā)酵花粉由花粉100份、NA-21酶制劑1~20份、蜂蜜20~40份、水30~60份,在發(fā)酵溫度33~50℃時,經(jīng)30~70小時發(fā)酵獲得;山楂型核酸復合劑的特征在于:(1)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其核酸的用量比一般型的核酸復合劑中核酸的用量20~45%提高5~20%;(2)在制備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所需的發(fā)酵花粉時,其NA-21酶制劑的用量比一般型的核酸復合劑中NA-21酶制劑的用量1~20份多加2.5~4倍,并且不使用未發(fā)酵花粉;(3)在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中,維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的用量為5~40%;(4)在制備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所需的發(fā)酵花粉時,其發(fā)酵溫度為35~53℃時,發(fā)酵時間為29.5~69小時;(5)用于配制成山楂型核酸復合劑的改進型的核酸復合劑與山楂的重量百分數(shù)分別為40~90%和60~10%。 |
摘要 | 一種添加型的核酸復合劑(NA-21-Cr型)及其生產(chǎn)方法和用途。該核酸復合劑是在改變一般型NA-21復合劑配方,經(jīng)特殊發(fā)酵方法制成改進的NA-21復合劑的基礎上,添加山楂配制而成,其配方為改進的NA-21復合劑40-90%,山楂60-10%。該復合劑有消食健胃降脂的功效,更適合于兒童與高血脂患者使用,可作為高級營養(yǎng)劑、保健飲料和藥物的原料。 |
國際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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