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蘭州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主要環(huán)節(jié),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院必須建立淘汰機制,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shù)應為本次錄取數(shù)的120%左右),擇優(yōu)選拔,保證質量。復試過程中應參考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成績和工作實績。
各學院根據(jù)2005年蘭州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結合下達的招生規(guī)模確定復試名單,并及時通知上線考生參加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必須上網(wǎng)公布。
一、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shù)量已經(jīng)滿足招生規(guī)模的學院,復試工作須在4月7日前結束。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shù)量不足,需要調劑第二志愿考生的學院,須等待第二志愿考生的調劑材料到達后,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同時復試,復試工作須4月25日前結束。
二、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主要有筆試、面試和實踐技能考核三種。其中筆試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形式為閉卷,試卷滿分為100分,試卷評閱后須交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存檔;面試時間為15—3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MBA政治筆試
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應按教育部的規(guī)定對其進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20分,具體辦法由各學院自定。
MBA政治筆試改在復試中進行,具體由管理學院組織。
四、復試對象與復試要求
所有擬錄取的全國統(tǒng)考、單獨考試、強軍計劃、MBA聯(lián)考和JM聯(lián)考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各學院在組織復試前,必須根據(jù)復試名單,仔細核查考生的《報考200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還須交驗《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入學時交驗)等相關材料(少數(shù)民族考生復試前必須查驗其身份證原件、戶口和當?shù)孛褡迨聞瘴瘑T會出具的有關證明);根據(jù)專業(yè)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內容。復試成績和評語應當場給出,并做好記錄。
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加強對同等學力考生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達到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每門加試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形式為閉卷,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試卷須交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存檔。
六、初試與復試成績權重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將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照以下權重求和后統(tǒng)一排序(面試成績<60分者、同等學力考生兩門加試成績<60分者均不能被錄取,不參加排序):
初試成績總分/5×X%
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Y%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占20分)×Z%
X+Y+Z=100, X、Y、Z的具體數(shù)值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同一學院確定的X、Y、Z數(shù)值必須相同,且滿足30≤Y+Z≤50,并在復試前向所有考生公布。
最終錄取研究生以上述排序結果為依據(jù),并張榜公布。
蘭州大學研究生院
2005年3月19日
2005年蘭州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 | ||||
分區(qū) |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yè)) | 總分 | 政治 外語 |
業(yè)務一 業(yè)務二 |
哲學[01] | 305 | 42 | 63 | |
經(jīng)濟學[02] | 320 | 50 | 75 | |
法學[0301](不含法律碩士專業(yè)[030180]) | 330 | 58 | 87 | |
法學[03](政治學[0302]、社會學[0303]、民族學[0304]) | 328 | 52 | 78 | |
教育學[04] | 315 | 50 | 75 | |
P | 文學[05] | 335 | 53 | 80 |
歷史學[06] | 310 | 45 | 68 | |
理學[07](不含化學[0703]、生物學[0710]) | 295 | 43 | 65 | |
理學[07](化學[0703]、生物學[0710]) | 305 | 46 | 69 | |
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 | 290 | 40 | 60 | |
農(nóng)學[09] | 290 | 43 | 65 | |
醫(yī)學[10] | 300 | 43 | 65 | |
管理學[12](不含MBA[120280]) | 315 | 50 | 75 | |
Y | 藝術學[0504] | 305 | 41 | 62 |
J | 法律碩士[030180] | 328 | 50 | 75 |
M | 工商管理碩士[MBA][120280] | 150 | 45 | 90 |
X | *照顧學科力學[0801]、水利工程[0815]、地質工程[0818]、核科學與技術[0827] | 280 | 37 | 56 |
*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 | -20 | -5 | -5 | |
1.報考我校且畢業(yè)后原則上在甘肅省就業(yè)的少數(shù)民族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 | ||||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qū)、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少數(shù)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 ||||
3.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根據(jù)教育部政策另行確定?忌上蛴嘘P學院查詢。 | ||||
蘭州大學研究生院 | ||||
2005-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