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嚠斨懈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成績低?0分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按百分制給分,其中專業(yè)能力筆試占50%、面試中的外語測試占40%、面試中的綜合素質(zhì)和能力占10%。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提供
五、總成績的使用
1、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后+復試成績折算后;
2、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折算方法:初試成績總分*1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折算方法:復試成績*50%;
3、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其它
1、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身體檢查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考生對復試有異議的,可在復試結果出來一周內(nèi)向?qū)W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申訴,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