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從 2008 年開始實行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被錄取為自籌類別的全日制學術型(非在職、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皆可申請我校為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而設立的博士研究生獎學金。(注:被錄取為 “ 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 和 “ 對口支援專項計劃 ” 的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不享受學校為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設立的相關獎學金。)
(一)學校為 2012 級自籌類 別 博士研究生設立的獎學金等級和標準如下:
1 、特等獎學金 3.2 萬元 / 人 · 年,三年 9.6 萬元(不納入動態(tài)管理);
2 、一等獎學金 3.2 萬元 / 人 · 年;
3 、二等獎學金 2.5 萬元 / 人 · 年。
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占評獎學生總數(shù)的比例分別為 10% 、 20% 、 70% 。博士研究生獎學金按實際在校學習時間評定發(fā)放,每人最多可參評三年。
學校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獎學金方案,適當提高獎學金的額度,具體方案將盡快出臺。
(二)學校為研究生提供各類助學金總額約 1000 萬元(助學金以承擔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獲得)。
(三)獎學金等級的確定:第一年原則上按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含初試與復試)確定。第二年起,一、二等獎學金根據(jù)考生入學后的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和綜合表現(xiàn)進行動態(tài)管理。
十、學費
全程 3.9 萬元(含 3 年和 4 年學制)。教育博士(專業(yè)學位)學費:全程 7 萬元。
十一、住宿條件與費用
1. 被錄取在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qū)W院、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醫(y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和能源研究院的考生將入住我校翔安校區(qū)。校本部和翔安校區(qū)的教學實驗設施、師資、全校性選修課等教學資源共享。翔安校區(qū)位于廈門市翔安區(qū),在廈門島的東北方向,與大陸相連,北靠香山風景名勝區(qū),南與大海毗鄰,風景優(yōu)美。翔安校區(qū)總建設用地面積 3645 畝,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過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時左右車程可直接抵達。
2. 我校為全日制(非在職、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條件:單人間,一般為獨衛(wèi)、電話、網(wǎng)絡、空調(diào)、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 2400 元 / 人 · 年;雙人間,一般為公共衛(wèi)生間、電話、網(wǎng)絡、空調(diào)、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 1600 元 / 人 · 年。設施良好,環(huán)境優(yōu)美。此收費標準若有調(diào)整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提供,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時另行通知。對于委培、定向類別的博士研究生,學校根據(jù)住宿資源情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協(xié)助安排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費用自理。住宿費按物價部門制定的相應房源類別的標準繳納。
十二、 其它
1 、考生如報考了幾所學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時錄取,必須在 2013 年 6 月 20 日 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關情況,否則在我校上報教育部時發(fā)現(xiàn)考生被重復錄取,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
2 、博士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wǎng)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wǎng)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試信息。
3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博士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博士生的報名考務工作。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均位于廈門大學嘉庚主樓三樓。
4 、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lián)系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 0592 - 2188888 傳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nzsb@xmu.edu.cn 網(wǎng)址: http://zsb.xmu.edu.cn
考試中心:
電話: 0592 - 2184166 傳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網(wǎng)址: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13年全國醫(yī)學院校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