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3年博士研究生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j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校博士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和院系二級管理負責制,現(xiàn)對2013年博士生(含公開招考、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復試和錄取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招生院系負責根據(jù)學科特點制定本院系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報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公布執(zhí)行。
2.所有擬錄取的博士生均須通過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經(jīng)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參加碩博連讀資格考核和“申請考核制”綜合考核的考生必須通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已通過推免生面試并經(jīng)研究生院審批同意的本科直博生無須參加本次復試。
3.復試主要根據(jù)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zhì)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www.med126.com;復試內(nèi)容包括外語聽力與口語、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zhì),具體形式由報考院(系、所)決定。
4. 各招生院系應至少成立一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應有5名教授(或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一般博導不少于2人)組成,按學科或研究方向組織復試;復試情況要有詳細的書面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復試材料由院系妥善保管備查。
二、復試工作細則
各招生院系博士生復試工作細則應包括復試形式、知識要求、評分標準、擬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
1.復試形式可包括筆試、口試等,每個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評分標準,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數(shù)-2))×組別系數(shù)。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原則
公開招考:綜合考察考生報考材料、初試成績和復試情況;
碩博連讀:綜合考察該生碩士階段學習和科研情況及資格考核情況;
申請考核:綜合考察考生申請材料和考核情況(含綜合筆試和面試);
以上各部分所占權(quán)重由各招生院系自主確定并在復試細則中明確說明。
各院系根據(jù)綜合成績情況,按導師招生原則和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指標確定擬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