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從事教育工作,其中包括語言文字規(guī)范工作,現(xiàn)在的公文、試卷等材料基本都是電腦輸入,原先在手寫過程中的錯字已不會產(chǎn)生,別字也已基本消失,但仍常見一些標點、符號、拼音的書寫方法存在較多問題。我想借此寶地一方,把有關(guān)標點等書寫規(guī)范列出和各位路過網(wǎng)友一起共勉,希望能對您的工作有助。
一、公文發(fā)文號的正確使用
公文發(fā)文號中,年份外的括號應用中括號“ 〔 〕 ”,而不用小括號“( )”或方括號“[ ]”。
如:蘇教辦(2004)5號 (錯誤)
蘇教辦[2004]5號 (錯誤)
蘇教辦〔2004〕5號 (正確)
二、文字材料中序號標點的正確使用
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應用逗號(“,”)。
2.“一”、“二”、“三”等后面應用頓號(“、”)。
3.“1”、“2”、“3”和“A”、“B”、“C”等后面應用齊線墨點(“.”),而不該用頓號(“、”)或其它。
4.序號如加括號,如(1)(2)(3)等后面不加標點符號。
三、年份的正確用字
年份如用“二○○四年四月”的方式表述,則中間的“○”不能寫成阿拉伯數(shù)字“0”或英語全角字符“O”。
四、漢語拼音注音的正確使用
1.大小寫:句子的首字母大寫;詩行的首字母大寫;專有名詞每個詞首字母大寫;標題可以全部大寫。
2.分連寫:詞內(nèi)連寫,詞間分寫。
五、正確區(qū)分連接號和破折號
1.凡文
中使用連接號的應使用“~”,而不使用“——”或者“—”。
如:2004年3月~5月中的“~”,不用“——”或“—”。
2.凡文中使用破折號的應使用占兩個空格的“——”而不用“~”或只占一個空格的“—”。
如:再接再厲,推進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工作——2004年語言文字工作總結(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