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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

來源:醫(yī)學全在線 更新:2007-4-9 執(zhí)業(yè)醫(yī)師論壇

 

  3.公共衛(wèi)生類:

 。1)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皮尺、棉簽、隔離衣;

 。2)醫(yī)學教學模擬人,需符合體檢、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操作需要;

  (3)多媒體計算機(幻燈機);

 。4)心電圖、X線片、實驗室檢查結果報告單;

 。5)配備器材

  1)余氯比色計;

  2)微小氣候測定儀;

  3)噪聲測定儀;

  4)紫外線強度測定儀;

  5)一氧化碳測定儀;

  6)二氧化碳測定儀;

  7)顯微鏡;

  8)照度計;

  9)噴霧消毒器;

  10)X射線測定儀;

  11)以上儀器使用時所需條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聲源、電源、接線板等;

  12)消毒劑配制有關試劑和器材;

  13)三角板、圓規(guī)、鉛筆、橡皮、半對數(shù)紙、坐標紙、草稿紙。

  二、考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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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键c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guī)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準考證上注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準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準考證和身份證明,并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6.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chuàng)傷性操作;

  7.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并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

  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yī)院)。

  (三)臨床類考試實施

  1.考試內容與方法:每個考生必須依據《考試大綱》的要求通過以下三個考站的測試,測試時間共60分鐘,每站設考官2-3名。醫(yī) 學 全 在 線m.52667788.cn

  (1)第一考站:病史采集與病例分析。考試方法主要采取計算機顯示試題,口述回答。

 。2)第二考站:基本技能操作與體格檢查10考試方法采用醫(yī)學教學模擬人、標準體檢者及考生相互進行操作?脊僭诳忌M行操作時或操作后,提出相關問題。

 。3)第三考站:體格檢查2(心臟聽診和肺/腹部聽診)與輔助檢查結果判讀(包括心電圖、X線片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判讀),考試方法采用多媒體,考生據此提出診斷、診斷依據,并回答主考官提出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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