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用玄參、菊花、生地、麥冬解其陽明之火,而更退其
肺金之炎者,以肺主皮毛也。然而僅治其
胃與肺,恐止散其在內(nèi)之熱,而不能散其在外之熱也,故又多用升麻、荊芥導之出外而不使其內(nèi)留,以亂心君之神明,外既清涼而內(nèi)有不快然者乎?至于羚羊角者,雖取其散火之毒,亦藉其上引而入于唇口之間,使縮者不縮,而裂者不裂也;或謂既是陽明火毒,何不用
石膏、
知母寒涼之藥以瀉之?不知火熱而外現(xiàn)于皮毛唇口肌肉之處,一用大寒大涼之藥則直攻,其火必從下泄,不能隨升麻、荊芥之類而外泄矣。故不用石膏、知母,而用玄參、菊花,于補中表火之為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