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衡》曰∶東南卑濕,利用砭,以針刺放毒血,即用砭之道也。凡霍亂痧脹,邪已入營,必刺出毒血。俾邪得外泄,然后據(jù)證用藥,可以望生。
第一宜刺少商穴。刺時(shí),扶病患坐直,男左女右,用力將其手臂從上捋下,捋其惡血聚于指頭手并刺。若神昏不醒,刮刺不松者,為邪入心包絡(luò)。獲撐開病患之口,看舌底有黑筋三股,男左女右,用竹箸嵌瓷鋒,刺出惡血一點(diǎn)。兩臂灣,名曲池穴。兩膝灣,名委中穴。以手蘸溫水拍之,露出青筋紅筋。若肌膚白皙者,則露紫筋,皆痧筋也。并用銀針刺出紫黑毒血。其腿上大筋不可刺,刺亦無毒血,反令人心煩。腿兩邊硬筋上筋不可刺,刺之恐令人筋吊。案談往云∶崇禎十六年,有疙瘩瘟、羊毛瘟等疫,呼病即亡,不留片刻,八九兩月,死者數(shù)百萬。十月間,有閩人曉解病由,看膝灣后有筋突起,紫者無救,紅則速刺出血可活。至霜雪漸繁,勢始漸殺。余謂此疫雖奇,殺人即速且多,然無非暑熱毒瓦斯深入于絡(luò)耳。故輕者刺之可活,而霜雪繁,病自衰也?技闻d王肱枕《蚓庵瑣語》,及桐鄉(xiāng)陳松濤《災(zāi)荒記事》,皆云∶崇禎十四年大旱,十五十六經(jīng)年亢旱,通國奇荒,疫癘大作。合三書而觀之,其為暑燥熱毒之邪,深入營分無疑矣。故委中之筋已突起,不待拍之而始露。詳載之,以為留心民命者告。
《玉衡》又云∶一應(yīng)刺法,不過針鋒微微入肉,不必深入。又以諸穴非親見不明白,故不具載。而不。據(jù)云∶痧證頭暈者,刺素 。穴在鼻柱上端準(zhǔn)頭,針入一寸。
頭痛者,刺風(fēng)府。穴在項(xiàng)后入發(fā)際一寸,大筋內(nèi)宛宛中,針入一寸。
www.med126.com偏痛者,刺風(fēng)池。穴在耳后顳 后,腦空下,發(fā)際陷中,針入一寸。
腹痛而吐者,刺上脘。穴在臍上五寸,針入一寸。
腹痛而瀉者,刺下脘。穴在臍上二寸,針入一寸。
腹痛而欲吐不吐,欲瀉不瀉者,刺中脘。穴在臍上四寸,針入一寸即愈。
以上三穴,須用手竭力提起其皮而刺(切記),以上六穴,并不出血。
手螈者,刺少商。穴在手次指內(nèi)側(cè),去爪甲如韭葉,出血立已。
足吊者,刺厲兌。穴在足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葉,出血立已。
刺承筋。穴在脛后足跟上七寸,出血立已。
刺承山。穴在腿肚下分肉間,出血立已。但牙關(guān)緊閉者,刺人迎。穴在結(jié)喉兩旁一寸五分,大動(dòng)脈應(yīng)手處,刺之立開。
按張叟刺法,必有所授。榮棠得其傳,故針痧極神。且榮棠之為人也,好善而率直,非牟利妄語者流,故余甚信之。嘗刊入業(yè)書,今備錄此篇,以便窮鄉(xiāng)僻壤,皆可按證而施治也。又《轉(zhuǎn)筋證治》云∶凡心口腰脊m.52667788.cn/zhuyuan/腎俞穴等處,切勿誤聽愚人妄施針刺,親見一人因心口一針,立時(sh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