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yè)。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 ☆考點2:行政處罰的管轄與適用
1.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
(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3)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的。
(4)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2.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1)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2)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fā)現(xiàn)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3)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考點3:行政處罰決定
1.告知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醫(yī)學.全在線www.med126.com
2.當事人的權利
(1)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陳述權和申辯權)。
。2)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復核。
(3)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jù)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4)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3.簡易程序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jù),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聽證程序
(1)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2)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3)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4)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3天內提出。
。5)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6)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7)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jù)和行政處罰建議。
。8)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