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生的妻子夏女士因沒來例假,7月6日前往同仁堂新街口藥店中醫(yī)診所檢查,坐診的張呂夫大夫診斷其為月經不調,開出藥物。8月1日,夏女士腹部疼痛,經B超檢查發(fā)現已經懷孕7周。目前,醫(yī)患雙方仍在協(xié)商此事。
>>患者
打算放棄這個孩子
7月初,夏女士例假遲遲未來,在家
中使用驗孕棒檢測顯示:未懷孕。7月6日,夏女士來到同仁堂新街口藥店中醫(yī)診所看病,接診的是張呂夫大夫。丈夫祖先生回憶,當時張大夫把了脈,“說例假推遲是氣血不足,月經不調”,開了7天藥方。此后,夏女士又兩次前往就醫(yī),服用了17服“調經”中藥。
祖先生說,7月31日,夏女士腹部陣痛再次前往同仁堂看病。張大夫又把了一次脈,“他說沒懷孕,只是說可以去醫(yī)院做下檢查”。次日,夏女士前往豐臺婦幼保健院進行“尿妊娠反應”,結果呈“陽性”。
“不是月經不調嗎?怎么已經懷孕了?”帶著疑問,祖先生再次來到同仁堂,并將檢驗報告交給張大夫,“他說這是早早孕,應該是在服藥后懷上的,建議再去查一次”。夏女士再次復查,超聲影像顯示“宮內早孕,雙胎不排除”,大約7周。依此推斷,當初夏女士找到張大夫時就已懷孕,“當時我很氣憤,再去找他時,他竟直接就說‘孩子不要要了’”,此后張大夫就再也沒露面。
祖先生說,由于藥方里有孕婦忌用的
紅花和
桃仁,他們先后到多家醫(yī)院檢查,但醫(yī)生都沒有給出胎兒能否正常發(fā)育的明確答復,“家里都特別想要孩子,現在因為醫(yī)生誤診,我們不得不放棄這個孩子”。
>>院方
可以給予一定賠償
昨天上午,同仁堂新街口藥店中醫(yī)診所門口貼著一張通知,“今日坐診的張呂夫大夫因事休診”。對此同仁堂品牌部的錢經理表示,張大夫70多歲了,“身體有些不舒服,今天不出診了”。
錢經理表示,張呂夫大夫已經在他們診所坐診七八年了,他們并不認為張大夫有誤診,“中醫(yī)號脈與西醫(yī)不同,能否診斷出懷孕除了與懷孕時間有關系,同醫(yī)生及孕婦的個體也有關系”,而紅花、
桃仁兩味中藥,在藥典中針對孕婦也只是“慎用”,而不是“忌用”。
由于在是否誤診這一問題上,雙方存在較大分歧,協(xié)商并未達成一致。錢經理表示,他們可以退回之前的診療費、醫(yī)藥費,包括在其他醫(yī)院做相關檢查的費用,甚至可以給予一定補償,但對于祖先生一家因誤診而提出的賠償費用,他們無法接受,“如果有相關司法證明這是誤診,我們會承擔相應責任”。
祖先生的親屬表示,還會與同仁堂進一步協(xié)商,并且會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專家
存在“事實上漏診”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教授、著名法學人士卓小勤就此分析,誤診包括漏診、診斷錯誤、診斷延誤。張大夫此次診斷已構成“事實上的漏診”,主治醫(yī)生在漏診中是否有過錯,以及與不良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需要第三方鑒定”。
卓小勤說,夏女士擔心藥物對胎兒有影響決定引產,這跟診所是一個間接因果關系,“只是懷疑孩子受到影響,究竟藥物是不是對孩子有不良影響,也沒有辦法證明”。因此,他建議雙方最好是協(xié)商解決此事,如果協(xié)商未果可以向醫(y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記者:梁超 李晗
來源:京華時報